旅行社规避零团费负团费 五一出游告别低价时代?

编辑:jsf 200904271013 出处: 云商汇

  • 来源:工人日报

      从4月开始,传统的旅游淡季就算过去了!

     

     

      受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即将实施与地接费用进入旺季价格的双重影响,国内游、出境游报价可能普遍上涨。

     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旅游业内已感受到新政策的影响力,各大旅行社对“零团费、负团费”操作明显有所规避,旅行社不得不放弃以往靠自费或购物赢利的低价游产品。

      《条例》第一次将零团费、负团费等恶性竞争行为列入明令禁止的行为,将给游客带来一个规范健康的旅游环境。北京市多家旅行社表示,旅游报价上涨将在5月份的出游产品中得到明显体现。

     

      “以前许多自费项目都只是口头告知,一旦隐性消费项目浮出水面,须在合同中订明,旅游线路报价将集体看涨。”北京某旅行社负责人称,线路上涨的幅度将取决于自费项目的常规含量,长线游上涨幅度将更为明显。

      此前,澳洲游对北京人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以及记者、教师、律师等特殊行业都会因“消费能力有限”和“爱曝光、打官司”等原因,加收几百到数千元的附加费。《条例》施行后,这部分附加费将取消。再加上低于成本报价被禁止,常规团价格的上涨幅度将达到3000元左右。此外,欧洲游、美国游等常规团也将上涨800元至2000元。去年开始跌破万元的欧洲游线路,很可能全部上调破万。

      例如当下很多旅行社报价1400元的香港一地双飞6日游,仅往返程机票、全程星级宾馆住宿两项费用就在2000元以上。而一旦这样的零团费、负团费旅游团禁止后,一趟香港游的价格至少要3000元。

      据了解,虽然“五一”假期临近,北京市旅行社的5月出游价格仍未出炉。但大部分旅行社都表示,像香港游这类零团费、负团费严重的线路价格将会有大幅上涨。

      涨价因素对即将到来的“五一”小长假旅游市场影响不大,部分线路价格甚至可能下调。如“ 泰国游”受当地局势影响,价格方面会比原来便宜。同时,受汇率影响,部分出境游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调。

      有游客担心,价格上调与旅游质量的提升能否成正比?业内人士坦言:“提价”更准确的定义应该是“回归”。把原来隐性的消费更加明确地告知了消费者,会给消费者提供一个更加透明、公开的消费环境。同时,适当的调价并不等于无限制地哄抬价格,旅游部门将会进行相应的监督,市场将逐步进入良性循环。消费者会在公平透明的选择环境中,更大程度地享受出游的愉悦。(本报北京4月22日电)

      新规对“五一”旅游市场影响不大

      本报重庆4月22日电 (记者李国 实习生杨海霞)5月1日起,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(以下简称新《条例》)和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将正式实施。这两部涉及旅游产业核心行业的旅行社新法规,将可能对消费者习惯、旅行社行业操作等有诸多改变。记者连日来就此走访了重庆市部分旅行社及相关管理部门,大家普遍对新法规充满了期待,认为新规的实行是利大于弊,但操作细则还应更具体些。尤其是各旅行社,对于今后接团更加显得小心翼翼。

      依靠擅自增加收费景点,甚至带游客多进购物点来赚钱,这些都是旅游业内公开的秘密。重庆德天旅行社李翔宇告诉记者,他们旅行社将不再推出“零、负团费”线路。

     

      “新《条例》中明确对‘零、负团费’说‘不’,违规者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。这样的惩罚力度是前所未有的,相信‘零、负团费’现象可能从此成为历史了。” 李翔宇说。

      李翔宇表示,新法规对旅行社行业实行了宽进严管,但对旅行社的监管处罚力度更大,旅行社自身利润非常薄,所以需要小心翼翼。

      重庆国旅负责人李小姐则表示,新规对即将到来的“五一”小长假旅游市场影响不大,大部分线路报价并未受此影响上涨。她称,这次出台新《条例》和《细则》对消费者来说是最好的。它们增加了透明度,受益的是消费者。

      此间一些旅行社负责人也表示,虽然新规实施将使一些隐形消费公开,表面上看产品价格会更高一些,但却是更真实的价格。尤其是对一些正规经营的大型国际旅行社而言,价格影响并不大。

      新法规强调严格执行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,对导游是利好。如果旅游合同不严格执行,旅行社就越有机会向导游施压,带游客多进店,多拿回佣,以填补低团费的亏空。新法规施行后,旅行社会考虑对外报价,一些低价团可能会消失。

        (编辑:杨熙) 

      “五一”国内游报价普遍提高

      广州:游客盼能明明白白消费

      本报广州4月22日电(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许漫钿)自5月1日起,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即将实施。记者从广州市旅游局了解到,该市将严格按照新条例中的规定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。

      新条例规定,旅行社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,对旅行社各类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进行了细化。其中,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、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、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及次数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,否则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。转卖游客最高可罚10万元,泄漏信息最高罚3万元,“擅自改变行程”最高罚50万元等等。

     

     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部分旅行社获悉,虽然新《条例》更多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,但新《条例》也使国内游的报价普遍提高。对此,广铁青年旅行社党办一名姓吴的负责人表示:“从表面上看价格升高,但实际上是由于合同透明度的增强,服务质量的保障,使价格回复到它应有的水平。”

      虽然如此,部分市民对价格上调与旅游质量的提升是否能够成正比表示担心。一位准备出国旅行的李先生明确表示对此有些不适,认为出台条例的本意是好的,但是报价上涨一下子很难接受。然而更多市民表示,以前的旅游项目繁多,收费混乱,假如能加以规范,即使报价高一些,但能明明白白消费,旅游的兴致也会更好。

      新条例的实施将对广州市旅游市场产生什么影响?管理部门认为,新条例的实施更有利于旅游市场的规范化运行,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,就能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。

     

      靠优质服务抵消涨价

      山东:旅行社回归“精品”路线

      本报讯(记者丛民 通讯员乔显佳 黄红军)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旅游部门获悉,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还未正式实施,该省部分旅行社就开始酝酿5月1日后旅游线路产品涨价的计划。

      据了解,在近期的山东省20强旅行社负责人会议上,部分旅行社负责人表示,即将实行的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对旅行社“零负团费”等低价竞争行为做出限制,将使以往超低价的“购物团”失去存活空间。这种情况下,势必会促使旅行社提高一些旅游产品尤其是“购物团”类低价产品的报价。

     

      对于此前国内某些旅行社抛出的“1元钱游香港”等绣球,临沂国旅负责人表示,新的《旅行社条例》对旅行社规范、有序经营等方面做出了更细致的规定。经营中,旅行社一旦有违规或欺诈的行为,将承受旅游、工商、物价等部门开出的10万元~50万元的重罚,这将使虚假宣传有所顾忌。伴随一些旅游线路产品回归应有的价格,旅行社的服务也将有所提高。

      “新条例实施,我们也确实有涨价的考虑。”山东旅行社负责人表示,“仅凭少数几家旅行社甚至一两个地区的旅行社抬价肯定不行,旅行社必须回到做精品、提供优质服务的路子上,通过优化产品,细致服务,提高信誉度来抵消涨价。”(记者 高莎)

     

      重庆:旅行社接团将更加“小心翼翼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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